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(简称IB业务),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,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。
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国都期货有限公司的委托,为国都期货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,并提供下列服务:
(1)协助办理客户开户手续;
(2)为客户提供期货行情信息、交易设施;
(3)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;
(4)协助向客户提示风险;
(5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。
根据相关规定,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禁止下列行为:
(1)代理客户进行期货的交易、结算或交割;
(2)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;
(3)代客户接受、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;
(4)代期货公司、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;
(5)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;
(6)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或划转期货保证金;
(7)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;
(8)未按规定审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和身份真实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