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职责
1、投资顾问依托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基本观点,为您提供投资建议和相关理财服务;
2、向您传达公司对市场的观点;
3、根据您的风险偏好和市场变化,提供选时、选股、资产配置等投资建议;
4、在政策法规的允许下,开展投资理财讲座,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;
5、协助经纪人营销,展示公司投资咨询服务专业特色。
二、禁止行为
1、投资顾问应当忠实客户利益,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;不得为证券投资顾问人员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;不得为特定客户利益损害其他客户利益。
2、禁止投资顾问人员从事代客理财、承诺投资收益等行为;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投资收益;不得通过公众媒体做出买入、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。
3、禁止投资顾问人员以虚假信息、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、预测或建议。
4、禁止投资顾问人员为牟取佣金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。
5、禁止证券投资顾问个人向客户收取费用,禁止投资顾问人员在咨询服务中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投资收益分成。
6、禁止投资顾问私自与客户签订各种协议和合同。
7、不准以任何形式出卖或透露客户资料和客户投资决策计划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