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改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》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6-05-22

尊敬的客户:

因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办公地址和邮编发生变化,我公司对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》中的地址和邮编进行修改,现将修改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:

(一)原住址:改为“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斜街9号院2号楼16层北塔1601-03、17层北塔1701、18层北塔1801、19层北塔1901”

(二)原邮编:改为“100028”

 

如果您对修订内容持有异议,请在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或开户证券营业部进行反馈,您需留下本人真实姓名、资金账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,否则将视为无效反馈。如果您在2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,视为接受我公司修改后的《融资融券业务合同》并受其约束。

特此公告。

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2026年5月22日